楊姓女學生透過網路結識同校許姓網友(20歲),
防靜電
,去年7月兩人到大直美麗華約會,
花蓮慈濟醫院附近民宿
,因下大雨,
台中熱門餐廳
,兩人衣服濕透。楊女指控對方假意約她到住處烘衣服,
台中新娘秘書課程
,卻乘機褪去她衣褲性交,
屏東清潔公司
,控告對方強制性交罪。但楊女說詞反覆,
台中 監控
,事後又願和解,
型錄印刷
,士林地檢署處分許不起訴。
楊女稱遭性侵,但許說當時是兩情相悅,何況一周後女生又來她家,再上了一次床。
檢察官檢視雙方LINE通訊紀錄,許一再關心女方懷孕、人工引產的計畫,楊女罵「當初你要射在裡面,你就要負責」,並未提及遭強暴。楊母也和許以簡訊往來,僅指摘「怎麼沒做安全措施」,沒有責備行為。檢方不排除是女方不滿男方事後處理態度才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