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軍公教年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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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今天作成「年改三解釋」。雖然大法官宣告年改「部分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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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總統府到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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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認為大法官「肯定年改核心內容的合憲性與必要性」;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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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軍公教團體不滿大法官「維護執政黨、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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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揚言用選票討回來。大法官解釋還未能定紛止爭,政治效應卻可能直衝明年大選。年改引發諸多爭議,大法官作為法律爭議的終局裁判者,理論上應該「一槌定音」。但大法官今天作成的三個解釋,儘管認為相關立法在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等「大部分合憲」,但對於退休再任職私校停領退俸規定「部分違憲」,也讓各界解讀時「各取所需」,看法分歧。 事實上,即使執政黨以大法官解釋「大部分合憲」來支持行政部門推動年改的法理主張,但仍有多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對所謂「大部分合憲」不以為然。例如,此次受理的年改釋憲案中,大法官湯德宗因不服教育人員年改提起行政訴訟,迴避教改部分釋憲。但作為「被年改」的當事人,湯德宗在軍人年改案所提「部分不同意見書」也格外引人注目。他除了剖析大法官解釋所涉諸多法律疑義,更提出「年金改革平議」。湯德宗除提到「世代正義」值得商榷,並表示「基金破產」不等於「國家破產」,也不應汙名化18%優存;對於年改三法皆設有「最低保障金額」,作為削減退撫給與的底線(即俗稱的「地板」),也認為在「多砍、少不補」的規定面前,「的確令人傷感」。這些「不平之鳴」,其實也在年改立法過程一再被提及。由於大法官最終作成解釋,須有一定比例人數形成「多數意見」,說穿了還是「比人頭」。因此,縱有如湯德宗之不同意見,最終還是必須「少數服從多數」。今天三個解釋「大部分合憲」的結果,正是所謂「多數意見」,反對者再有不滿,仍須尊重大法官的「違憲審查」程序。然而,未被大法官宣告「違憲」的法律,也未必就一定合理。正如湯德宗提到:「很糟糕或者不得民心的立法,未必違反憲法,這是政治與司法的根本區別。」軍公教年改的司法爭議告一段落,不滿氣氛猶存,就看軍公教會不會再用「政治」討回自己的公道?軍公教年改釋憲結果23日出爐,相關團體到司法院前聆聽釋憲結果並表達意見。記者李隆揆/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