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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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政府都設「生育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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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限制設立戶籍且居住要達一定時間才能請領。台北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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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設籍一年以上」;若設籍未達一年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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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就領不到任何生育獎勵金。
北市:怕領完錢就走人 暫不考慮放寬
立法院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和台北市議員李新近日將在立法院和台北市議會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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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不以「設籍一年」為唯一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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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設籍」或「實際居住滿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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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領取生育獎勵金。但台北市民政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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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考慮修正給付門檻,但特殊個案可另外討論認定。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全國最高,有兩萬元,但規定也很嚴,「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一年以上」。設籍時間以父或母最後遷入北市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
有新生兒家庭遷入北市只差兩、三天就滿一年,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即拒絕發給生育獎勵金,原戶籍地的獎勵金也因已遷出而落空。
林先生、林太太戶籍分別設在原出生地的高雄市和新北市,十幾年來都在台北市就學、工作。去年八月,夫妻在台北市購買自用住宅才遷戶籍,今年三月林太太生產,卻因改戶籍到小朋友出生才八個月,申請「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碰壁,連新北市、高雄市兩地生育金也無法領取。
「母親懷胎只有十個月,生育獎勵金竟規定設籍一年?」林先生說,沒有人會為了領兩萬元就生個小孩,質疑規定不合理。
台北市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說,設門檻是怕有民眾遷戶口,領完兩萬元就走人,當初制度設計時,已審慎討論、多方考量,就算是單親、未婚生子也可領,暫不考慮修正給付門檻;但若因不能歸咎於個人的不可抗拒因素,如住院、出國等,父母沒來得及在出生六十天內辦理出生登記,可就個案來討論。
也有台北市民反對放寬生育獎勵門檻。北市卅多歲的許小姐曾領取生育獎勵,她說,若再放寬,「大家豈不都到北市來生孩子領錢?」
許小姐表示,因北市福利比較好,她有一位新北市的朋友到北市租地下室小房間,晚上還特別到租屋處吃便當,只為了讓鄰居瞧見她「出沒」,市府人員訪查鄰居時,可以證明她有居住,順利領到生育補助。
台北市民政局統計,去年北市有兩萬九四九八名新生兒,申請生育獎勵金核准的就有兩萬七九七四人,約占百分之九十四點八。有一千五百多人因資格不符未領,或不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