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趴酒客棄馬路 遭車輾斃判殺人

張姓男子在卡拉OK店遭酒客蔣易晏、賴慶恭等人毆打,

花蓮太魯閣

,再被拖到馬路狂踹後倒地,

印刷 台北

,遭路過的計程車輾斃。法官認為,

電鍍

,張若未被拖到馬路就不會被輾斃,

原木材料

,依殺人罪判處蔣、賴各十一年六月及十一年徒刑。
許姓計程車司機未注意車前狀況肇禍,

防銹油

,但他自首並與家屬和解,

食品級潤滑油

,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七月、緩刑三年。
判決指出,

打刻機

,張姓男子去年九月廿九日晚間,

居家服

,與友人到新北市永和區一家卡拉OK店喝酒,隔天凌晨一時許,鄰桌酒客蔣易晏、賴慶恭等人不滿張酒後喧嘩,與張拉扯後,雙方到店外談判。
蔣、賴張拳打腳踢,打到他倒地,再拖到馬路上狂踹後離去。張受傷無法起身,遭經過的計程車輾過,送醫不治。法醫研究所解剖認為,張肝臟粉碎性挫裂、肢體多處移位性骨折,是遭輾壓傷勢,非毆打致死。
蔣、賴都辯稱不認識張,也沒深仇大恨,酒後起衝突,沒有要致張於死地,也無法預料張會遭計程車輾斃;且他們離去後,員警就趕到現場,員警未及時拉起封鎖線管制交通,張的友人也未及時把張抬到路旁,才讓張遭輾斃。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夜間將酒後遭毆打倒地的人拖到馬路中央,會使傷者不易閃避來車而遭輾斃,這是一般人都可預知的結果。張雖並非遭毆打致死,但若未被拖到馬路上,也不致慘死輪下,依殺人罪論處。,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主機代管
台中行銷達人
排名系統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網頁設計
排名優化
網站租用
網路行銷達人
關鍵字優化
SEO優化
SEO
台中網頁設計
關鍵字廣告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社群行銷達人
SEO達人
台中操作排名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網路代銷
專營FB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