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表示,
,余哲仁在嘉義大學擔任教職時發生此案,
,二○○三年八月轉到南華自然醫學所擔任教授;此案在二○一一年初判刑三年半定讞,
,余哲仁隨後申請留職停薪,
,目前人不在南華,
,校方無法聯絡上他。 校方說,此案並非在南華大學發生,且余哲仁在校教書的表現優異,此同意他留職停薪;余尚未申請復職,校方不確定他是否已獲假釋或仍在服刑。 十年前起訴余哲仁的雲林地檢署表示,當時是根據事實認定起訴,其他不願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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