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姓男子遭人打劫後報案,
監視器
,警員疑吃案塞給他八千五百元作補償。一名檢察官痛批警方「太離譜」,
工具車
,案件沒查清楚,
網購
,就想給錢打發人,
員林吃到飽餐廳
,這樣如何替被害人伸張正義?
檢察官表示,
襪子
,被害人不清楚案件是告訴乃論的傷害案,
台北系統廚具
,還是非告訴乃論的強盜或搶奪案,
VOC回收設備
,無論如何,警方第一時間就應該蒐證,釐清案情;案件拖久了,造成蒐證困難,恐怕會變成「羅生門」。
至於警方對外解釋孫未製作筆錄,沒完成報案程序。檢察官說,民眾打一一○通報就是報案,作筆錄只是警方辦案程序。
他說,警局應比對警員在工作紀錄簿登載的內容,是否與被害人陳述內容相符;若有登載不實的情形,警員恐涉嫌偽造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