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江姓男子不滿未成年女友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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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向女友索討1萬元分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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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要讓她沒臉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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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後色情網站出現少女的不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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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報案。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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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男涉嫌恐嚇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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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雙方和解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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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不雅照片案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檢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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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江男與仍在學的少女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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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在去年11月要求分手,江男打電話及傳簡訊給少女,表示知道她讀什麼學校,要求交付1萬元的分手費。
警方傳喚江男到案說明,江男承認索取分手費,但稱去年底就把他拍攝的少女不雅照片銷毀,沒有上傳到網路。警方訊後分依恐嚇取財罪嫌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他移送法辦。
檢察官複訊後近日偵結,恐嚇取財部分,因為雙方已和解,少女當庭表示原諒江男,給予緩起訴,江男要支付1萬元給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