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發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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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大客車未繫安全帶開罰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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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施行。不只多數公車乘客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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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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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請示中央具體施行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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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獲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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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會先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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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立刻開罰。
北市公運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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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9日發函,第31條修正案將於7月15日實施。
昨天絕大多數公車坐位乘客都沒繫上安全帶,受訪時也表示不知道此事。有人質疑,「公車都可以站人了,還需要繫安全帶嗎?」也有人問,「難道警察要上車臨檢嗎?會引起交通阻塞吧?」還有人擔心「抓到是要罰乘客還是罰司機?」
交通局長王聲威表示,立法院今年五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案,大客車(含市區公車)前座乘客若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將處駕駛人1500元罰鍰。若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將處罰該乘客。
問題是,究竟何謂「前座」,交通局至今仍無法確定。
王聲威表示,根據早年解釋,「前座」是指公車最前方、與公車司機平行的位置,但今年五月又傳出,前座是指五種座位,包括駕駛後方、前門、後門、安全門旁與最後一排面對走道的中間座位。日前公運處已發文中央,請中央進一步解釋。
王聲威指出,若按早年定義,目前北市市區大型公車已無前座位置,只剩下中型巴士(乙類大客車)有,將會以此加強勸導。
公運處表示,目前公運處共有25名公車稽察員,將會於客訴稽查、例行檢查時,執行安全帶宣導。各家客運業者也會於跑馬燈或司機廣播時加強宣導。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此法條全國適用,警政署擬定執行細節與方式後,會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