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小印度」本月八日暴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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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媒體同業不僅一次問我們這些外籍媒體對此事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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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奇外媒如何在有限新聞線索中還原事件原貌。
四十四年來新加坡第一次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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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的看法與報導方式是新加坡媒體的重要參考點;星媒在討論中常「建議」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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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外媒)應該多寫一些」。
星媒寫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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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完整報導政府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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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凡記者會中平息暴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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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說法、作法。甚至副總理張志賢、總理李顯龍先後肯定參與平息暴動的警察,與參與平亂的警察共進午餐、早餐,重覆性高,仍舊大篇幅版面。
少數媒體雖質疑警方的作法,但是大多數媒體在節骨眼必須更精準下筆,最保險的做法就是完整引述官員的談話。例如,律政部官員強調,五十七名將被遣返的南亞裔外勞「無權在我國(新加坡)法律下,上法庭挑戰相關指令」。
因為外勞一旦被認定他們對新加坡國家安全造成威脅、例如參與暴動,就可以請他們離境。至於如何認定、誰來認定、認定過程,星媒著墨之處有限。
相較媒體角色,此地公民團體維護涉案外勞權益的努力,令人敬佩。
涉及小印度暴動的南亞裔外勞遭到起訴時,此地公民團體頻頻出面為這些外勞發聲。
「公平勞務組織」及「亞細安人權機制」曾提出「未經審訊就遣返涉嫌滋事的外勞是否合理?」;「公平勞務組織」認為,「冗長司法程序的成本,不應該是遣返外勞回國的原因」。
他們安排義務律師協助涉及暴動的印度外勞打官司,幾乎涉案者可以一人一位律師;亞細安人權組織還強調,法庭的基本角色若是保護所有人的權利,不論他是本地人或是外地人。
這些公民團體令人尊敬之處在於,他們之前的意見雖然並未被新加坡政府接受,卻仍舊呼籲程序應該藥透明公開;他們認為暴動是不幸的,但反思相關課題並確保涉案外勞權益,此時更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