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辦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法公聽會,
,學者批評台灣監聽機制欠缺「吹哨者」監督,
,應納入第三方監督機制。 東吳法律系教授陳清秀則舉日、德規範為例,
,說明兩國對監聽對象有所限制,
,包括律師與當事人談話,
,以及牧師與禱告者的談話不得監聽錄音,
,醫師、會計師、心理治療師等專門職業人員間的通訊對話也不得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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