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吳姓女子在去年9月、10月間曾在臉書留言,
台中 監控
,批評莊姓獸醫及其經營的醫院,
喜帖
,五度留言指控莊「醫術差、醫德差」、「惡劣獸醫、黑心獸醫」等評語,
家居服
,莊發現後,
COCO
,認為吳女已涉嫌妨害名譽提出告訴,
台灣製造
,檢方依法起訴,
優良網路行銷公司
,但一審法官認為,
金屬銘版製作
,吳女的確將飼養的狗交由莊醫治,
PC銘版
,後來也將狗送到其他醫院治療,發文過程都有檢附照片、單據等,吳女是針對獸醫的醫術、醫德做評論,屬於公共利益,判吳女無罪,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吳姓女子曾將飼養的狗帶到莊姓獸醫的醫院治療,因為不滿莊診療的過程跟結果,涉嫌在去年9月、10月間五度透過臉書社團,發文指控莊及其診所「該說是醫術差,還是醫德差?」、「醫術跟醫德都很惡劣獸醫、黑心獸醫」、「那一家庸醫千萬別去、庸醫、學點醫術培養點醫德,到底是怎樣拿到執照的?」、「那庸醫真是不知該適時認錯」等評語,莊提出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的告訴,檢方依法起訴。 一審審理時,吳女堅稱沒有犯法,辯稱真的有帶狗到莊經營的診所治療,但發言都有檢附相關的證據、LINE對話紀錄、證人,內容是「真實且有公共利益」,否認有公然侮辱、誹謗的意圖。法官審酌,吳女飼養的狗在莊姓獸醫經營的醫院,曾密集就診七次,但狗皮膚狀況非但未改善,健康狀況反而惡化,且到另一家動物醫院治療後,短期內狀況改善,且前後兩次由不同獸醫院抽血送驗,結果竟然相反,主觀上認為莊醫術、醫德不佳,屬她主觀評論,她歷次發言,還有附上狗皮膚、毛髮狀況照片、醫療單據、檢驗結果等等,並無捏造事實的情形。法官認為,吳女根據她所經歷的寵物醫療事件,針對莊姓獸醫的醫術、醫德做出主觀評論,尚屬與公共利益有關,吳女也沒有謾罵的情事,尚難認為吳女有貶損莊姓獸醫名譽的犯行,亦難認為吳女有何誹謗犯行,依法判吳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台中司法大廈。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