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申訴 去年114件

新北市府法制局消保官經常接獲消費者投訴,

禮車出租

,一家總公司設在台中的連鎖健身中心申訴案件,

星際大戰

,去年有114件,

花蓮火車站附近民宿

,又以契約內容認知不同、會籍移轉和個人教練課程糾紛最多,

網路購物

,消保官上午表示,

印刷

,消費者除應慎選健身中心外,

豐原植睫教學

,更應詳閱契約內容,

系統家具裝潢

,尤其銷售人員口說無憑,

專業關鍵字行銷

,消費者應要求白紙黑字記載在契約約定中,保障自身權益。
消保官陳世欽表示,一名消費者申訴他在這家健身中心中和店,加入市區型會員,入會時銷售人員表示,除101館及民生館等級外,其他市區分館都可以入館使用,而且未來陸續新開的市區分館也可以使用,結果後來這名消費者到新開的北新莊館、永和SPORT館,卻遭對方人員以健身中心等級不同,須補差價為由,被擋在門外。
另一件消費爭議是消費者去年在這家健身中心板橋分店,花了近4萬元加買24堂由個人教練課程,但課程都還沒開始,這位教練被調到其他分店,這名消費者要解除契約,卻被要求收取高達20%違約金。消費者認為不合理,要將會員合約一併解除,才發現會員合約是簽10年,解約須賠償6000元。
兩件申訴案均經消保官協商處理,但業者主張契約內容均有記載,消費者須按約補差價才能跨點使用,以及解除須付違約金等賠償,以致協商不成。
消保官發現這家健身中心的個人教練課程合約書,並未明定終止合約須付20%違約金的規定。個人教練被調點,責任不屬消費者,消費者以此原因終止契約,依「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7條第2項第3款規定,消費者無須賠償。
至於跨點使用部分,消保官認為依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3點規定,消費者於契約存續期間,均可轉換其他營業場所,但業者對於消保官認定,完全不予理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主機代管
網路行銷
網路代銷公司
關鍵字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虛擬主機租賃
網路行銷顧問
關鍵字達人
客製化網站
網域申請
系統建置
便宜網站
產品代銷
網路代銷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SEO優化
自然排序
專營FB粉絲團
台中關鍵字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