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賣電子煙 最高將罰5萬

網路、夜市常見販賣「電子煙」,

團購肉乾推薦

,新北市政會議昨天創全台先例,

網路代銷

,通過「菸品及電子煙管理自治條例」,

簡單料理

,明訂校園內不得吸菸或使用電子煙,

租車

,違者罰2千到1萬元;違法販售菸品、電子煙給未滿18歲的人,

好吃小菜

,也將重罰1萬到5萬元,

結婚喜餅

,並得按次處罰,自治條例最快明年上路。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說,電子煙就是將液態尼古丁透過霧化器產生煙霧,呈現類似吸菸的效果。由於不必點火、沒有菸味,讓有菸癮者以為電子煙是戒菸的替代品,其實它一樣具有成癮性和毒性,對健康有危害。市面販售的電子煙若含尼古丁、焦油成分,視為藥品,須向衛生福利部食藥署申請查驗登記,核發許可證才能製造或輸入,目前國內還無產品獲核准。不含尼古丁、焦油的電子煙機器受菸害防制法規範,明訂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的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因此市售電子煙型態多變,外觀不像菸品,規避法令。林奇宏表示,電子煙在網路也買得到,由於無從查核購買者的年齡,造成把關困難,危害青少年健康。新北市政府率先制定自治條例,將電子煙納入菸品規範,禁止進入校園,並訂罰則,經送市議會審議,昨天通過,最快明年上路。衛生局會先在校園、醫療院所及販售點展開宣導,避免有人觸法受罰。,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營FB粉絲團
關鍵字達人
網域申請
便宜網站
台中操作排名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網頁設計
購物網站租用
台中關鍵字優化
社群行銷達人
SEO達人
主機代管
台中網頁設計
網路行銷顧問
網站優化
自然排序
行銷達人
網路代銷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排名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