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任姓婦人20多年前婚外情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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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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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讓丈夫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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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4年前丈夫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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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上千萬元的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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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完兒子繼承分割登記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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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才向家人吐露知道兒子是私生子的秘密。任婦的2個女兒問出弟弟的親生父親後,認為「弟弟」不是爸爸親生就不該繼承父親的遺產,還提出弟弟和親生父親的血緣鑑定報告,打官司訴請弟弟繼承權不存在。 法院審理時,任婦的兒子表示,在辦理繼承分割遺產時,父親過世時姐姐就已經知道他的身世,當時姐姐同意他繼承遺產,才會共同辦繼承手續,主張擁有繼承權。法官以任婦和丈夫生前並未否認子女,兒子在法律上仍推定為婚生子,而姐姐是在父親過世後4年才提訴訟,違反民法要在被繼承人死亡6個月內提起繼承權訴訟的規定,且弟弟未經訴訟推翻婚生親子關係,因此判決弟弟的繼承權存在、可分父親遺產,是罕見非親生子仍能繼承遺產案例。桃園市任姓婦人20多年前外遇生子,一直保守秘密,丈夫過世後,兒子仍有繼承權。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