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蔡姓男子5月29日開車行經新北市蘆洲區中華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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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向車道1輛違停路旁轎車突然開啟駕駛座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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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後方機車閃避不及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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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林姓騎士因而跌倒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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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重摔在蔡男的汽車引擎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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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出1處凹陷。機車騎士僅受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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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和肇事的李姓駕駛和解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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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蔡姓男子的引擎蓋被撞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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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李男求償1萬6千元修車費用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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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調解不成,感到非常生氣。蘆洲警分局延平派出所長許文福說,車禍當時消防局有派遣救護車到場,但因機車騎士僅受輕傷不願就醫,警方僅依單純交通事故處理,並協助轉介民事賠償責任調解。許文福說,汽車駕駛或乘客開啟車門未注意後方狀況,因而造成人車損傷的糾紛,甚至造成嚴重傷亡事故時有所聞,因此新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1 條,特別規範汽車臨停或停車時,無論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款。監理單位和警方且設計推廣「左側車門右手開」、「右側車門左手開」的口訣,提醒駕駛人和乘客轉頭向後看,確認後方沒有人車才開門。警政署「NPA 署長室」粉絲專頁甚至拍攝影片加強宣導,就是希望能減少事故發生。違停路旁的銀色轎車突然開門,造成後方機車摔倒。記者林昭彰/翻攝 分享 facebook 機車騎士摔在蔡姓男子的汽車引擎蓋上,撞出1處凹陷。記者林昭彰/翻攝 分享 facebook 機車騎士摔倒彈開,重重摔在對向來車的引擎蓋上。記者林昭彰/翻攝 分享 facebook 機車騎士起身,指責汽車駕駛開門害他跌倒。記者林昭彰/翻攝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