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蘇姓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仍協議繼續當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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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約吃晚餐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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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發現對方疑另結新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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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得說「我要強姦妳!」在車上跨坐壓住女子強脫衣服並還恫嚇「妳裸體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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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用手指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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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嚇得狂拍車窗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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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路人見狀報警才獲救,檢方偵結,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蘇。檢警調查,蘇(22歲)2016年10月開始和女子交往,到了今年5月2人分手,雙方協議仍然保持朋友關係,1個多月後蘇主動約對方出來吃晚餐,開車途中卻因為發現對方已經認識其他男生,但女子也不以為然,認為彼此早就分手,為何不能結交新歡,結果雙方就在車上大吵一架。 直到晚上8點多,蘇突然在路邊停車,表示要看她手機的對話、照片,但女子不肯和他發生激烈拉扯,最後手機仍然被強行奪走,蘇一見裡面有她和其他男人的合照,當場醋勁大發、勃然大怒,並向女子說「我想強姦你」、「為什麼別人可以我不行」等語。還不顧女子反抗、閃躲,強行伸手進她衣服襲胸、親吻,蘇甚至變本加厲直接坐在她腿上,女子為了引人注目,用力拍打車窗向對外求援,未料又慘遭蘇摑掌、掐脖,甚至恫嚇說「你不聽我的話,我就要讓你死」,對方嚇得苦苦哀求說「要怎樣才能放過我?」蘇氣憤未消竟說「你裸體走回家」,女子最後只好照著他的意思,脫去內、外褲並表示「可以放我走了嗎?」沒想到蘇仍不罷休,無視她不停哭泣、掙扎,最後再用手指性侵得逞,由於附近人來人往,後來有民眾行經聽見大聲爭吵,靠近一看發現有異狀報警處理。訊時蘇男坦承性侵,表示一時衝動才下手,另有女子驗傷報告,以及警方受理報案秘錄器、警訊筆錄等等,檢方偵查終結,認定蘇犯行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他。蘇男懷疑前女友另結新歡,在車上性侵她還逼對方裸體走回家,被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