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一名李姓女子,
印刷 推薦
,去年3月20日深夜擅自爬入鄰居游男住處樓上鴿舍,
傳單
,扭斷2隻鴿子脖子、1隻鴿子翅膀,
專業關鍵字操作
,總計3隻鴿子死亡,
氫氣除碳機費用
,離開後隔一小時,
台南清潔公司
,居然還回到鴿舍縱火,
高雄家事清潔
,法院依照公共危險罪,
台中當鋪評價
,判決李女處有期徒形1年,
韓國燒酒品牌
,緩刑三年。判決書內容指出,
低氘水
,李婦與游男兩人為了養鴿問題紛爭數年,在去年3月20日晚上11點多,李女擅自從自家住處矮牆持梯攀爬進入游男住處頂樓鴿舍內,破壞木架,捕抓並扯斷2隻家鴿頸部、1隻家鴿翅膀,總計家鴿3隻死亡。李女離開鴿舍後,在隔天凌晨12點多,居然再度攀爬進入鴿舍內以打火機點火,鴿舍西、南側塑膠網圍籬與木架軍備燒毀,兩人皆有報警滅火。 李女對於殘殺鴿子以及放火燒鴿舍坦承不諱並認罪,再加上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佐證、吳姓與陳姓鄰居也見到李女兩度出現在鴿舍內,且李女縱火地點,容易引發火災釀成重大災情,游男也親眼看到整個鴿舍都燒起來,確定已造成公共危險罪。法官認為,李女傷害動物並致死行為和縱火一事,為觸犯修正前動物保護法之罪與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為想像競合犯,應從重論以毀損罪處斷。法官考量游男養鴿確實產生公共衛生、噪音等問題,且李女患有重度憂鬱症、恐慌症及睡眠障礙,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且未曾有傷害或虐待動物之犯罪科刑紀錄,法院斟酌最後判決李女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