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醫院舉辦「兒少自主與兒少保護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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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人權學程助理教授林沛君出席談社福體系的兒童表意權議題。記者羅真/攝影 分享 facebook 全身插滿管子的十歲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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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先天腎臟萎縮、感染導致敗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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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進出加護病房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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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次醫師巡房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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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無助地看著醫師說:「可以不要再救我了嗎?」媽媽隨即制止他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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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多久,他嚴重出血,家長堅持「救到底」,最後孩子經緊急搶救後仍回天乏術。馬偕醫院昨舉辦「兒少自主與兒少保護研討會」,馬偕兒童醫院兼任主治醫師也同時具有律師身分的張濱璿說,面對醫療,兒童幾乎沒辦法表達自己的意願,醫療人員常迫於父母要求,選擇與孩子意見相反,甚至較為痛苦的處置,上述個案就是一例。 張濱璿說,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強調的「兒童表意權利」,但我國醫療法、病人自主權利法等醫療相關法規,均將兒童醫療決定權交給法定代理人,導致臨床上兒童醫療決定困難。馬偕兒童醫院醫務部主任邱南昌說,即使孩子表達對治療的需求或是想法時,家長往往將其意見是為「叛逆」,或是一句「這才是對你最好的選擇」,忽略孩子實際的需求,在臨床看到非常多這類案例。事實上,有些孩子長久經歷病痛的折磨,對於自身病況甚至比家長了解更深,不該總用叛逆解釋孩子表達的意見,應深入理解背後的原因。張濱璿說,當孩子具有決定能力時,父母應退居輔助角色,確保決定不會違背孩子的最佳利益。在醫療端如果遇見親權濫用情形,應設計類似家事案件的相關機制,讓醫療人員能幫助作出專業與符合兒童最佳利益的選擇。我國對於兒童的表意權,無論在醫療或是社福領域皆被忽視,東吳大學人權學程助理教授林沛君說,曾有一名住在安置機構的女童想回家、不想住機構,在法院時,因為不曉得發言程序,導致錯失表達意見的良機,也凸顯我國法律體系對兒少不友善,國際已發現類似問題,也盼我國兒童權益可以加強並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