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曾條款」三讀 股東掏空公司要清償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修正案,

員林新秘教學

,股份有限公司虧損,

低酒精燒酒

,股東除需繳清自己股份的金額,

咖啡篩豆機

,若有濫用公司法人地位來掏空公司,

花蓮慈濟醫院附近民宿

,導致公司難以償債,

系統傢俱

,股東應負清償責任。
提案修法的台聯立委許忠信指出,

植睫

,這項修法被稱為「王又曾條款」,

瓶裝水

,力霸總裁王又曾透過中華商銀掏空力霸資產,

系統家具工廠

,最後潛逃美國,讓債權人求償無門,這次修法「就是要預防王又曾這種人」。
許忠信表示,現行公司法中,一個人沒有資本,就可成立公司,導致許多人成立空殼公司掏空銀行,債權人卻只能以刑事詐欺、背信罪加以追究。
現在修法加入英美公司法制的「揭開公司面紗制度」,授權法院裁量,揪出濫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股東。,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排名系統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客製化網站
專業社群行銷
關鍵字如何操作
網路代銷公司
自然排序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關鍵字優化
關鍵字達人
系統建置
台中操作排名
網路行銷顧問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便宜網站
台中網頁設計
網域申請
FB粉絲團經營
排名優化
產品代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