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吳姓女子在去年8月15日開車行經西屯區西屯路、福雅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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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撞白色轎車(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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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駕駛白車的易姓女子腦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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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隨後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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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吃上肇事逃逸官司。 記者陳宏睿/翻攝 分享 facebook 吳姓女子去年開車衝撞易姓女子的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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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易女腦震盪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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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肇事後未下車查看,直接把車開走。但她到案後否認肇事逃逸,辯稱因罹患盛行率為百萬分之一的罕見疾病「僵人症」,發病時會意識喪失。合議庭調閱吳女病歷與醫師證詞,採信吳女說法,判吳女無罪,可上訴。吳女刑事雖獲判無罪,但類似罕見疾病患者,若行駛在路上突然病發,恐導致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的安全。台中區監理所表示,已通知吳女限期繳回駕照,若不繳回,將公告註銷她的駕照。 台中地院判決指出,吳女(卅九歲)去年八月十五日下午五時,開車行經行西屯區西屯路、福雅路口時,未保持安全距離,直接衝撞易女(五十一歲)停在左轉待轉區的轎車,造成易女頸部挫傷、腦震盪。吳女沒有下車查看被撞轎車車內易女、葉姓女乘客的傷勢,隨即倒車開走,還在一百公尺外的超商停車買飲料;附近其他騎士目擊後,拍下吳女車牌後提供易女,檢警調查後依肇事逃逸罪嫌起訴吳女。法院審理時,吳女稱患有罕見疾病「僵人症」,病發時會有短暫時間失去知覺,不知發生什麼情況,肇事時因病發,才會直接駛離;她並提出當天撞到易女半小時後,又在西屯區安和路附近左轉時碰撞一輛機車,當時她沒有離開現場,而是等警方到場處理,可證明她如果知道發生車禍,一定會留在現場處理,不會逃逸。合議庭調閱吳女的病歷紀錄,並詢問吳女的主治醫生,證實吳女患有僵人症,過去幾年都有病發紀錄,還伴隨癲癇與意識障礙,且吳女在案發後沒有緊張倉皇逃逸,反而在不到一百公尺處的超商停車購物,與一般肇逃的犯嫌行為不同,採信吳女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