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子公司投資非金融業 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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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將鬆綁金控轉投資兩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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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金管會主委顧立雄。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為鼓勵投入金融科技與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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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金控旗下創投子公司投資金融科技、創投等非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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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免申請核准;此外,投資子公司金額未超過五千萬元,審核不再看有無裁罰案。為協助實體產業發展、因應數位金融,金管會近年來持續鬆綁金融業投資創投限制,包括開放銀行投資創投持股可達百分之百等,這次推動「金金併」檢討金控轉投資規定,也決定一併放寬金控跟創投、金融科技有關的投資規定。 第一,金控旗下創投子公司,投資金融科技事業、創投等非金融機構,不用再向金管會申請核准。金管會官員表示,根據現行規定,金控旗下創投子公司,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必須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以後將放寬為投資「金融機構」,才需要事先申請核准。換言之,像投資金融科技事業、創投業等,不是「金融機構」的金融相關事業,以後金控旗下創投投資時,不用向金管會申請核准。官員說,規定金控旗下創投子公司投資金融機構必須申請核准,主要是為避免金控在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前,利用關係企業提前布局,影響國內金融秩序;投資創投、金融科技等非金融機構,沒有這方面問題,因此增訂金融機構以外的事業,無須由金控代創投子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除簡化申請程序外,也可鼓勵金控創投子公司對於支援產業發展,扮演更積極角色。官員指出,銀行投資的創投子公司,目前也是採相同作法,金控創投子公司規定放寬後,就和銀行創投子公司一樣,回歸市場及商業機制決定。第二,放寬金控投資子公司,金額未超過五千萬元,審核時不看有無裁罰案。現行規定金控投資新的子公司,不論投資金額多少,審核時都要看有無遭受裁罰的守法性,未來將放寬為金額若未超過五千萬元,審核時不會看有無裁罰,例如投資金融科技事業、創投等將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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