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渣男愛交國中妹 分手竟傳私密照給她男友

高雄已婚的沈姓工程師遭控6年前與14歲少女交往,

清潔公司 桃園

,分手後他要求繼續發生性行為遭到拒絕,

員林美乙教學

,竟把少女的性愛畫面傳給她的新男友;去年沈再和一名13歲國二少女交往,

冷凝回收設備

,少女不堪沈逼迫自拍裸照,

彰化 美睫教學

,告知校方才揭發惡行。高雄地院審理後,

運動飲料

,依製造未滿18歲之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等,

台中FACEBOOK行銷

,重判8年4月徒刑,

好喝椰子水

,可上訴。國二少女及父母也對沈姓工程師求償精神慰撫金共350萬元,

椰活椰子水

,雄院考量後判賠少女30萬,少女的父母各10萬元,共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面板廠當助理工程師的沈姓男子,2013年間在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僅14歲的少女,童年10月到隔年1月間,沈到少女家中及嘉義、台南的旅館開房性交共4次,期間還錄下性愛過程,之後誘使少女自行以手機拍下裸照傳送。不過2014年1月兩人分手後,沈姓男子不滿少女交到新男友,以手中握有少女的性愛照片及影片,要求少女再次發生性關係,少女拒絕後,沈竟真的把檔案傳給她的新男友。沈姓男子去年8月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3歲、還在讀國二的少女,3度性交還錄下性愛畫面,少女也依他所願拍傳裸照,但今年3月間少女有意分手,稱「手機會被家人察看」拒拍裸照,並不願再聯繫,沈卻繼續脅迫「我握有裸照!」少女只好將此事告知校方。檢警進而清查出有2名少女受害,沈姓男子也承認犯行,合議庭依相關對話紀錄、沈姓男子雲端硬碟截圖檔案認為事證明確,痛批他手段惡劣,考量他雖認罪卻沒達成和解,依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製造未滿18歲之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強制未遂罪等,共判刑8年4月。高雄已婚的沈姓工程師遭控先後與2名少女交往,並拍下裸照,甚至分手後還將裸照傳給少女的新男友,高雄地院審理後判他8年4月徒刑。可上訴。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排名系統
關鍵字優化
客製化網站
網站優化
網域申請
專營FB粉絲團
主機代管
網路代銷公司
FB粉絲團經營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台中關鍵字優化
網站租用
系統建置
台中行銷達人
關鍵字達人
排名優化
粉絲團經營
專業網頁設計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社群行銷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