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國家公園遊憩海域沙灘的陽傘出租業行之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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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遊客前天在船帆石沙灘為合法與否和業者鬧上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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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管處為徹底杜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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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立辦法管理。 記者潘欣中/攝影 分享 facebook 墾丁國家公園遊憩海域沙灘的陽傘出租業行之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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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處於無法可管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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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有遊客到墾丁船帆石沙灘的出租陽傘下躲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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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願付租金被請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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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反指在公有沙灘插傘收租無異「占地為王」,雙方互控誹謗、妨害自由和侵占等罪。墾管處長李登志說,為徹底杜絕爭議,將立法管理,讓經營合法化。墾丁沙灘陽傘出租業,隨著墾管處開放南灣、白砂和船帆石3處遊憩水域的水上摩托車而來,小灣和大灣分別由凱撒飯店和夏都酒店承租使用,墾管處不干涉陽傘的收費和管理,委由在地水上活動業者或社區以自律方式管理,業者要負起環境清潔和維護工作,也不得禁止遊客自行帶傘或驅趕。 過去曾有遊客投訴陽傘出租業者對自行帶傘遊客刻意排擠、言語霸凌情事,業者事後強調會自律,墾管處也只能告誡,但昨天在船帆石沙灘,卻發生遊客和陽傘出租業者首次鬧上警局的互控案件。一名桃園遊客帶家人到出租陽傘下避陽,業者發現他坐了1個多小時,要求付租金300元,不然可到一旁的大樹下避陽。遊客認為是公共沙灘不願離開,反要求業者移走陽傘,業者則表示,事前已告知是出租物,雙方互指不是,最後到墾丁派出所製作筆錄,互控誹謗、妨害自由和侵占。李登志表示,墾丁各遊憩海域沙灘屬公共沙灘,為規範陽傘出租業,和在地水上活動業者達成自律管理要求,避免外界「占地為王」的質疑及消費爭議,將針對所有海域遊憩區的陽傘出租業立辦法管理,包括收費標準、擺設位置、數量、傘具收放管理等做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