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覆事故的司機員尤振仲昨天上午委由律師閻道至、陳湘傳發布聲明,
高雄清潔公司
,針對行政院公布的調查報告提出四大疑點,
瓶裝水
,「我完全無法接受人為超速的認定」,
塑膠泡殼
,要求行政院公開不間斷的通聯紀錄錄音檔與完整事故訪談,
大里美容證照課程
,還原事件全貌。尤振仲在聲明中提出四大疑點,
叫瓦斯
,包括:調查報告指他把電門刻度放在時速一四○公里,
台中自然排序
,但他按照路段速限放在八十二至八十三公里降速;報告指沒任何煞車跡象,
低熱量飲料
,但他當時忙碌於排除故障,最後一次復位完成後轉身發現車速異常,為免列車衝上月台,他緊急煞後試圖讓列車傾倒出軌。 他也質疑,通聯紀錄與他記憶中的通聯過程有出入,最大出入是他記得關閉ATP時有通報,通聯紀錄卻未列入文字。最後他說,他還有家庭要顧,不可能拿自己與乘客生命開玩笑;此外,他是二線支援一線,就算誤點也沒有懲處壓力,沒必要超速,更完全無法接受「人為超速」認定。普悠瑪司機尤振仲針對普悠瑪事件政院調查小組的第一次與第二次調查報告結果請律師(圖)代為發表聲明,駁斥報告中提到他沒有煞車與列車速度始終保持140公里。 記者葉信菉/攝影 分享 facebook 針對調查報告提到毒品問題,律師陳湘傳也說,尤振仲強調「毒品與本次事件無關」,調查報告將毒品列為事故原因之一不妥,「對他也稍嫌針對」。律師指出,尤振仲在取車時有發現空壓機抑制,但是否通報仍有待司法調查。陳湘傳表示,調查小組一直認為列車時速是多少、電門把手刻度就是多少,但尤不斷強調自己最高只開過一三○公里,包含事發當次都沒有開到一四○公里。調查小組兩度訪談尤振仲,都是技巧性發問,但尤振仲自始至終回答他符合速限。律師強調他們不是要批評調查報告,但為避免淪為尤振仲、調查小組各說各話,希望行政院公開不間斷的通聯紀錄錄音檔,以及完整事故訪談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