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的一件醫師逃漏稅5億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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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檢察官論壇熱烈討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桃園地檢署起訴某醫師被控逃漏稅五億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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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出檢察長彭坤業指示公訴檢察官促成認罪協商卻遭檢察官質疑關說而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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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由其他檢察官取代協商工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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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檢察官論壇熱烈討論。桃園地檢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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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接獲陳情稱公訴檢察官有聽取意見但未答應,被告及律師主張檢察官先答應後反悔,雙方認知不同,檢察長基於檢察一體原則,依職權指示進入協商程序。公訴主任檢察官為顧及原檢察官立場,經詢問意見並徵得同意後,另找一名檢察官協助協商程序,沒有強迫換掉或排除原檢察官。 桃園地檢署指出,為避免檢察官被指已啟動認罪協商程序又反悔的狀況,損害檢察及機關形象,檢察官以後若要協商必須上簽告知署內,以免淪為各說各話。全案起因於桃園地院審理某醫師被訴逃漏稅案時,被告律師當庭表明要認罪協商,公訴檢察官沒有答應,要求對方先提協商內容、條件,再回去陳報公訴主任、偵查檢察官,上簽取得同意才能協商;不料,對方就以此向檢察長陳情,指公訴檢察官前後態度不一,答應後又反悔。幾天後,公訴檢察官接獲檢察長指示,要求盡力促成協商,檢察官質疑關說而拒絕,憤而向上級嗆說「沒有要幹一輩子檢察官,不會去協商。」結果地檢署改由另名公訴檢察官接手協商。據悉,該檢察官事後在工作群組提及,蒞庭檢察官本就沒有權利自行決定是否協商,除要會簽公訴主任,針對最重三年以上的重罪,還要會簽原偵查檢察官及主任,未取得其他人同意前頂多就是聽對方條件,最後更直言「是非不直、公道不在」。由於牽涉的案件逃漏稅金額龐大、又是高社經地位人士、加上律師均出自實務界,此一事件並在檢察官論壇上引起熱烈討論。有檢察官質疑,陳情對象是否直接打電話給檢察長?要求高層查明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