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翻修/企業型態將減為二種 | 稅務法務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美國大選時尚汽車NBA台灣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時尚汽車NBA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合文學聯經出版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 財經焦點 科技產業 金融要聞 稅務法務 產業綜合 商業企管 房市情報 udn / 產經 / 稅務法務相關新聞公司法翻修/律師:資訊揭露須完善公司法大變革 四面向翻修公司法翻修/企業型態將減為二種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1-06 03:11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WhatsApp 現行《公司法》有四種公司組織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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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無限公司和兩合公司的家數非常少,
商標國家
,未來會廢除,
著作權申請
,翻修後的法定公司組織由四種變成二種,
專利檢索
,只剩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經調查,
關鍵字優化
,《公司法》上路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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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公司僅個位數;兩合公司共3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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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存活15、16家;有限公司40多萬家;股份有限公司則有16萬多家。可見負擔無限責任的無限公司與兩合公司已不符合社會需求。據經濟部實際調查仍在經營的兩合公司,不少公司或因股東失聯、家族失和,也殷切希望能轉換成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但因現行體制僵化,公司轉讓要全體股東同意,以致無法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