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日前到行政院抗議「Uber條款」。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被稱為「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一○三之一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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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昨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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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十月八日開始執法開罰。未來小客車租賃業與Uber合作須提交營業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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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載客計費須一小時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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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以時租或日租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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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者可處租賃業者九千至九萬元罰鍰。交通部年初公布Uber條款草案之後,代雇駕駛多次上街抗議交通部扼殺工作權、限制消費者選擇,更不滿交通部從前年允許租賃業與Uber合作後,如今卻政策髮夾彎,本周更到行政院抗議交通部「假諮詢」;Uber日前也對修法表示感到「無比失望」。 交通部昨召開部務會報通過「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案,最快六月五日公告,公告後三天實施,最快十月八日開始執法。針對交通部喊話要求Uber轉型加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成為「Uber大車隊」,派遣計程車、經營多元化計程車,租賃業者卻多次上街抗議不願埋單。林佳龍昨受訪表示「這需要一步步來」,盼雙方各讓一步,讓共享經濟有發展空間。林佳龍說,經過兩個月討論的草案已成熟,交通部也提出完整配套,讓Uber納入運輸業管理、輔導司機進入車隊,強調「納管才能保障乘客權益」。對此,Uber昨晚表示,雖然過去Uber、代雇駕駛、民眾都曾表達不同意見,但草案最終還是通過了。Uber尊重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所做的決定,但若要走出不同的可行性,也期盼爭取儘速讓租賃業者、代雇駕駛、Uber與交通部好好坐下來談,了解具體的法規內容再進一步評估。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回應表示,下周四將先約網路叫車平台代雇駕駛自救會,也另將主動邀請Uber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