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截至2015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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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專利及商標局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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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美國擁有1.2萬件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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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次於美國、德國、日本和韓國;奧睿事務所律師張亞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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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代工製造業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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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當多技術專利,卻不善於活化,讓這些專利變為有利於企業的商業策略之一,實屬可惜。他指出,國內多數中小企業長期著重本業,如申請專利多出於「防禦型」理由,避免他國企業提出侵權告訴,這些專利多半藏於公司內積灰塵,而非轉化為商業策略手段。他認為,透過販售專利、或是收取授權金,甚至轉化專利作為主動出擊的訴訟工具,台灣也有潛力在國際專利戰中擠身一席之地。張亞樵以台灣過去的「兩兆雙星」面板產業為例,南韓LGD向華映、友達及奇美電等提出侵權訴訟,雖不能說是造成台灣面板業落後南韓的主因,但其中所耗費的時間和金錢仍成為我國廠商相當的負擔。當然,台灣企業也不是省油的燈,友達於2010年於反訴中勝出,反將南韓LGD一軍,大立光也於2013年也向韓國三星提出告訴,認定三星侵犯大立光擁有的六項光學鏡頭專利。張亞樵指出,像是這樣的訴訟,最終的目的未必是為了授權金或龐大的侵權罰金,而是能作為雙方商業談判的籌碼,尋求更好的合作條件,像是屬意的訂單數量或價格等。這些範例都展現台灣廠商有足夠的智慧和彈藥加入專利大戰。不過,日韓等國都有國家級的智財策略,我國政府在智財領域不能毫無作為;當局不能一昧鼓勵創新,卻不輔導、告知廠商在申請完專利後要做些什麼。台灣如果要加入專利戰,政府須扮演更積極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