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限制電信iPhone綁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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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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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委員會議決議重罰2000萬元。
公平會副主委孫立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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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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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等販售iPhone主要通路訂定經銷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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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所有權已轉移電信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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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為「買斷」經銷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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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沒有權利要求經銷業者用任何方式處分手機。
公平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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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經銷合約不只訂有限制電信業者綁約手機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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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包括購買iPhone手機補貼與銷售條件不比對手差、最低採購量、促銷廣告須經蘋果事前同意,已剝奪電信業者視自身成本與市場競爭決定價格的自由,違反公平交易法。
【經濟日報╱記者邱建業╱即時報導】
蘋果公司疑限制電信商販售相關產品價格,公平會今天公布蘋果亞洲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處2000萬元罰鍰,並命立即停止行為。
今年4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有立委對此要求公平會立案。公平會當時立案對蘋果及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威寶、亞太等五大電信業者展開調查。
孫立群說明,此案爭點在於蘋果和下游業者合約是「代銷」還是「經銷」關係。公平會查證合約發現,蘋果和電信業簽定的是經銷合約,且要求電信業者將資費方案交由總公司審核,其中包括要求電信業者修正、調整綁約價格、手機補貼金額等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