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裁准陳文鍾請求56萬5000元刑事補償。記者曾健祐/攝影 分享 facebook 前署立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七年前捲入採購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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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纏訟七年多獲判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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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遭羈押一百一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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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向桃園地方法院請求刑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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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陳因本案造成生涯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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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地位、名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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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最高一天五千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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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許補償他五十六萬五千元。全案因衛生署(現為衛福部)醫管會前執行長黃焜璋等人,被控收賄後由廠商訂規格,讓特定廠商標得數件採購案,不法獲利超過十億元。 當時包括基隆醫院前院長李源芳、樂生醫院前院長李乃樞、台北醫院前副院長王炯琅、新竹醫院前院長陳文鍾、台中醫院前院長邵國寧、澎湖醫院前院長李明杰、嘉義醫院前院長黃龍德等,以及多名醫師都捲入,堪稱近年醫界最重大弊案。黃焜璋、李源芳一審被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各判處廿年、十五年,今年二審改判黃、李各十五年、十二年。陳文鍾當時也被依涉貪汙,經新北市調查處拘提並由桃園地檢署聲押獲准,自二○一一年四月二日羈押,到同年七月廿三號以五百萬元交保獲釋。一審桃園地院二O一四年判陳無罪,檢方上訴高院,今年五月維持他無罪,陳因此獲無罪確定。陳認為從遭拘提、羈押一共一百一十四天,請求每日五千元共五十七萬元刑事補償。桃院調閱陳被拘提、羈押,最後裁定交保紀錄,確認陳在無罪確定前受羈押為一百一十三天。陳當時五十六歲,擔任署立新竹醫院院長,兼任台大醫院教授,因本案遭羈押無法工作,其本人、家人備受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