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車禍看到撞路燈 求償獲賠139萬元

桃園縣陳姓女子騎機車撞路燈受傷,

專辦留學

,指控龜山鄉公所違規將路燈設在路肩,

國際牌飲水機

,要求國賠。法院一審認為,

抓漏工程推薦

,肇事主因是陳女轉頭看路邊的車禍,

新北防水抓漏

,判她敗訴;但最高法院認為鄉公所在路肩設置路燈,

新竹清潔公司

,應負三成責任,

全省一對一看護

,賠償陳女約139萬元確定。
陳姓女子指出,

求健康

,她2010年4月22日上午騎機車經過龜山鄉的憲兵訓練中心後門,

新北粉霧飄眉課程

,因鄉公所違規將路燈設在路肩,又沒有設置反光標示,她來不及閃避撞上,造成顱內出血、終身喪失工作能力等。她要求鄉公所賠償醫療、精神損害等360萬元。
鄉公所主張,路燈的設置沒有缺失,當時陳女騎機車分心,轉頭看剛發生的另一件車禍,才會騎到路面邊線,沒有注意車前狀況而撞到路燈自摔,與路燈的設置地點沒有關係。
一審法院採信鄉公所的說法,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調查,依公路用地使用規則,路燈應設在路肩外側不易受撞的位置,以免妨礙視線及道路的正常使用,然而本案的路燈設在路肩,設置確有不當。此外,陳女違反交通規則行駛路肩,應自負七成過失責任。,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網路行銷達人
主機代管
購物網站租用
台中操作排名
客製化網站
排名系統
台中網路公司
網路代銷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粉絲團經營
系統建置
專營FB粉絲團
關鍵字達人
網站租用
SEO優化
台中網頁設計
SEO達人
專業網頁設計
漸進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