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彰化女檢察官槓上法官的妨害性自主案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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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名年約30歲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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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涉嫌常在網路搭訕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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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錄裸照後「約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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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少女不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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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撂話要散布她的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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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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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有30多名;法官裁定交保,彰檢今天說,收到裁定書後,一定抗告。本月2日,彰化地方法院法警室臨時法庭內,發生女檢莊珂慧在羈押庭槓上法官陳彥志風波,女檢質疑法官「腦袋不清楚」,法官也撂話,諭令法警當庭逮捕女檢,經過周休兩日的沉澱,今天彰化院檢都沒有新動作。此事在檢察官論壇引起討論,有人質疑法官是根據什麼法律,可下令逮捕檢察官或律師?據了解,去年有多名被害少女不甘被性侵,向警方報案,女檢察官莊珂慧帶領警方上門搜索和拘提,在這名網路色狼的房間和電腦,查扣許多被害女子的裸照,他還燒製成光碟。因被害人從國小到高中生都有,女檢要求警方審慎調查,不要造成被害女子受到二次傷害。這名網路色狼涉嫌在網路多個聊天室主動找長相清純的少女,聊天中他表明想跟她做男女朋友,有的還互稱老公老婆,雙方熟識後他就表明想看對方的裸體,或要求做出不雅的動作,再側錄列印成裸照並錄製在光碟裡。這名男子再約網路情人見面並約砲,如果對方不願意,他涉嫌恐嚇要上傳她的裸照到網路,迫使少女就範。據了解,事後他幾乎都會給錢,以為付了錢就沒事。被害人分成兩種,18歲以下、14歲以上者,及14歲以下者,女檢第一次聲押獲准,羈押2個月後,依違反兒童或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移審時女檢聲請續押,法官釋放。事後,檢警查多名新的被害少女,女檢再度聲押也獲准,有的被害人與前案有關,女檢追加起訴由法官併案審理;其餘被害人偵訊後,女檢第二度起訴,移審時法官也不願續押,當庭釋放。女檢鍥而不捨,再追查多更新的被害少女,認為這名男子惡性重大,有反覆實施之虞,本月2日第3度聲押時,法官陳彥志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以3萬元交保。女檢據理以爭,法官不為所動,才爆發女檢質疑法官「腦袋不清楚」,法官也脫口諭令法警「當庭逮捕」;女檢回嗆要逮捕就上銬,法官氣極,逕自掉頭離開法警室臨時法庭,法警不知怎麼處理,才通報行政庭長、院長出面善後。檢察官論壇討論「法官可逮捕檢察官或律師等人嗎?」。記者何烱榮/翻攝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