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任姓榮民5年前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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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突然從大陸冒出弟妹來台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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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母墓碑上刻有「胞兄」姓名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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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以任姓榮民生前代筆遺囑沒說有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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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上姓名何時刻上去無從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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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不能繼承。桃園地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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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姓榮民5年前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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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房產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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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由退輔會保管。去年間,自稱是他「大陸的弟弟和妹妹」,跨海來台爭遺產,提出家譜、公證書和父母墓碑上刻有任姓榮民姓名,主張有繼承權。法院審理時,退輔會表示,任姓榮民入住榮家的訪談紀錄、親屬關係表、遺囑、治喪會議紀錄、遺物清點紀錄等資料,從未說過有大陸親人,與大陸友人書信也沒提到還有親人,生前代筆遺囑只提到父母雙亡,沒提到有親人,主張「二弟妹」沒繼承權。法院清查任姓榮民自傳等資料,獲悉任只申報在台親屬有乾兒子,沒申報大陸親屬,代筆遺囑中也沒提到大陸有弟妹還活著,也未委託榮家通知死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