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八月八日莫拉克風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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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高雄小林村遭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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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六十二名村民慘遭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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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村一百七十五名家屬在二年前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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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償五億九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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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昨天判決村民敗訴。
法官認為小林村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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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強降雨及地層破碎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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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沒有疏失;村民大喊「嘸甘(台語,意指不捨)」指官官相護,強調會上訴到底。
法官表示,小林村滅村原因是獻肚山崩塌,以及獻度山崩塌後形成的堰塞湖潰堤釀成悲劇,當地地形本來就脆弱,當時雨量也是前所未見的。
法官說,小林村滅村前沒有土石流發生之癥兆,當地公務員也想不到當時的雨量會造成滅村悲劇,是否強制撤離村民,因為沒有同樣的雨情經驗,難以認定公務員有怠於職務。
小林重建協會會長蔡松諭表示,二○○九年監察院裁判公務員防災救災不力,還撤除當時甲仙鄉長職務,如今法院的判決大不相同,「法官蔑視公理、扭曲事實、官官相護」。部分村民聽到判決強忍淚水,得撫牆才能起身離開。
蔡松諭表示,小林村被滅村並非單純天災,而包含許多人為疏失,當時要是政府提醒住民及時撤離,就能減輕四百多條人命的傷亡,居民堅持到底要求國賠,理賠金不是重點,即使只獲賠一元也能接受,他們只要政府承認疏失,說聲「錯了」。
「對不起我的鄉親與父母」小林小愛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李錦榮說,小林村的悲劇就像是個「無頭公案」,很怕事情被淡忘,類似悲劇繼續在其他地方發生。
小林村遺族在二○一一年,曾聯合向高雄市政府聲請廿四億餘元國家賠償,但市府以莫拉克強降雨,是不可抗力的天然災害駁回,村民再向法院提出國賠之民事訴訟。
小林村二百廿戶倖存者,如今各自選擇在「日光小林」、「小愛小林」與「五里埔永久屋」重建家園,不少人感慨「小林再也回不去以往和諧、快樂的平靜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