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遭控偷竊起訴,
桃園室內裝修
,留下遺言自殺,
個別協商法扶
,監察院彈劾檢察官,
壽桃壽麵
,但職務法庭判詹不受懲戒。記者王宏舜/攝影 分享 facebook 陳姓男子六年前被控偷竊超商遊戲點數卡遭起訴,
聖誕禮物燈飾
,陳堅不認罪自殺並錄音留言喊冤。監察委員高鳳仙、高涌誠認為承辦警員粘峻碩、檢察官詹騏瑋處理不當,
矽膠鍋鏟
,彈劾兩人;但職務法庭認定詹騏瑋未違反偵查實務作為,
債務協商
,非濫行起訴,
新北網路刷卡換現金
,昨判詹不受懲戒,創下職務法庭未懲戒監察院彈劾案件的罕見案例。警員粘峻碩部分,去年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草率製作翻拍照片,註記陳筆錄內沒有的內容當證據,判休職一年。 對此,高鳳仙表示遺憾,認為檢察官確實偵查有誤,導致陳姓男子自殺,監察院彈劾是有所本,也將所有證據提出,但職務法庭沒有做出懲戒,非監察院能夠干涉。公懲會說,粘、詹雖同遭彈劾,但移送事實不完全相同,公懲會和職務法庭分別依個案事實審理,無法相提並論。二○一三年六月廿六日晚間,板橋館前西路全家超商遭竊十四張價值六八六元遊戲儲值卡,竊賊戴灰色鴨舌帽、黑色眼鏡、穿夾腳拖,警方鎖定陳男,店長指認就是小偷。陳解釋案發時人在兩百五十公尺外統一超商,是隔天晚上八點才走進失竊全家超商買點數,且戴綠色鴨舌帽,衣著和竊賊不同,但仍遭起訴。隔年陳留言「找不到人可以申冤,麻煩這社會有一些正義感的人,替我討一些冤情」後,到樹林一登山步道自盡,竊盜案最後公訴不受理。監察院去年六月各提出七項與六項缺失,彈劾粘峻碩和詹騏瑋,理由包括粘未將陳不在場證明供述記明筆錄,翻拍照片六張錯植時間,有誤導檢察官之虞;詹忽視陳不在場證明,並以無法證明陳為竊嫌的錄影畫面、照片當證物,草率起訴。職務法庭認為,警卷翻拍照片竊賊與陳都戴鴨舌帽和眼鏡、穿長褲,詹才在偵訊中向陳說「錄影帶這個人看起來就是你啊」;且在有犯罪前提下告訴陳和解較有利,並沒要求認罪。另超商店員證稱起獲遊戲光碟空盒是失物,檢察官判斷後以贓物空盒拍照當證據,也未違反偵查實務作為。至於衣著差異,檢察官確有疏漏,但職務法庭認為詹是「綜合判斷」認為陳與竊賊為同一人,沒注意鞋子不同,非嚴重失誤,不算濫行起訴。家屬事後曾提國賠訴訟。新北地院民庭認為陳若要捍衛清白應挺身而出,警察誤載、誤認,不是造成檢察官起訴的唯一原因,判家屬敗訴,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