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國小閩南語教學觀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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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念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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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上台比出正確的羅馬拼音。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記者鄭超文/攝影 分享 facebook 文化部擬訂《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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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尊重多元文化和語言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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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國家語言」的定義擴增為「台灣各固有族群所使用之自然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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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台灣手語」也納入。草案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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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階段國民教育應將國家語言列為基礎或必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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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得使用各種國家語言」。如此一來,我國國家語言頓時多達十幾個,將來學校如何授課,學生如何學習,恐怕都是大問題。不僅如此,該草案還規定,國民參與政府機關行政、立法、司法程序時,得使用其固有之國家語言;為此,各政府機關必須提供不同「國家語言」的通譯服務。亦即,若通過此法,原住民立委在立法院質詢,可以使用其母語為國家語言來質詢;立法院則必須設置譯員代為傳譯,院長或閣員才能作答。甚至,原住民使用母語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各鄉鎮公所都須設專人代為傳譯;否則,即可能構成違法歧視。《語言法》的研訂其實十幾年前即被提起,其思維主要有三股脈絡。其一,是原住民語言有瀕於消失的危機,應加以保護發展;其二,基於語言平權的精神,須推動對弱勢語言的重視;其三,民進黨基於反中的意識形態,企圖將現行的「國語」貶為「華語」,以其他語言加以稀釋,草案中曾有一版本並獨尊台語「福佬」,以羅馬拼音標注(Ho-lo),其政治意圖不言可喻。對於原住民族語言,當然應該加以珍視和維護;就如閩客等來自大陸之閩粵方言,也應不分地域同等尊重。問題是,《語言法》最後演變成今天文化部版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主要目的卻只是在貶抑數十年來流通無礙的國語,要將它變成十幾、二十種「國家語言」之一。如此一來,不僅台灣學生要被迫學習各種語言,社會更要將原本溝通無礙之門關起,透過第三者來翻譯,這豈非徒增障礙與紛擾?台灣原住民族共有十六族,他們的語言和文化各不相同。如果要全部使用原住民族語撰寫公文書,只能以羅馬拼音書寫;但如此一來,恐怕連部落長老都未必知其意,遑論不同部族之間難以溝通。如果把事情推到這般地步,真有助於增加不同族群間的互相尊重和了解嗎?何況,立院五月才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若能充分落實,對於解除原民語言流失危機將有很大助益。遺憾的是,文化部卻在《國家語言發展法》中畫蛇添足,對國家語言倒置本末。先不論政府機關從中央到地方有沒有能力提供各類語言通譯人才,僅就學生學習而言,無論任何族群,恐怕都將不勝負荷。回顧過去十餘年,我們的國民教育越是強調母語教育,學生的英語能力就普遍越是下滑。原因無他,每個學生的學習時間和能量都有其極限,學校教育如果不能協助他們專注於溝通、競爭所需的語文訓練,他們的未來競爭力只會下滑。何況,台灣社會明明已有良好的共同語言,所需加強的只是自我學習和互相尊重;但文化部卻假「尊重多元」之名,為社會製造更多人為的分歧,從而徒增溝通的障礙和成本。從任何角度看,《國家語言發展法》一旦實施,結果都是在「扼殺國家的發展」。蔡政府決策的一大特色是:目標都設定得極為宏大,執行手段卻顯得虛浮而粗糙;至於後果,則完全缺乏務實的評估。一例一休如此,前瞻計畫如此,年改如此,減香變滅香如此;如今,國家語言發展法亦復如此。試問,台北捷運的四語廣播要增為多少語言,才過得了語言法的門檻?蔡英文別忘了聖經裡「巴別塔」的故事。上帝為了懲罰人類的傲慢,使人類說不同的語言,使他們不能溝通,因而無法合作完成通天塔。推動這部《國家語言法》,結果就是在裂解台灣社會,讓台灣變弱,讓人們無法合力開創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