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幾起訴訟和一些討論,
造型蛋糕
,服裝品牌往往以品牌形象為理由,
好吃點心
,做出政治不正確的舉動。在日本有個訴訟,
主機代管
,知名的時尚品牌被告,
筷子肉干
,因為他們日本區的主管下達指令,
創業加盟
,要把那些「胖的醜的惡心的」店員都開除掉,
必買團購
,不看工作表現而以貌取人,顯然是違反了法律。
另有一個美國知名休閒服品牌,前任的高層員工說,他們在那間公司上班,穿的不是一般的套裝、高跟鞋,而是穿該公司出品的休閒服飾,女裝尺寸最大的是L號,所以許多有點年紀的女性員工不得不開始節食以擠進那些衣服,如果實在穿不下呢?就只好穿男裝了(該品牌的男裝尺寸倒有提供XL和XXL)。
這個品牌之前因為總裁的發言已引起軒然大波,說他們只賣衣服給那些受歡迎的人。許多人群起攻之,認為一個品牌豈有挑客人的道理,應該照顧到所有體型的消費者才對。我當然覺得總裁講這話是不對,但說真的,所有的品牌都在挑客人,即使沒有明講,你到店裡去,不合身就是不合身,很顯然你就不是他們要的客人嘛。
公司挑選客人也挑選員工,對注重形象的精品業來說,店員是否符合品牌的形象是很重要的。但是否可以明確地說「我就是要把胖、醜的人開除」?那是失言了。我有個在企業歷練頗深的朋友聽到這件事,說那個主管太笨了,與其這樣不如舉行全公司減肥計畫,打著健康的名號就沒人敢反駁,更狠的是,還可以和慈善做結合,減重一公斤公司捐一公斤米給飢童之類,自然就可以控制員工的身材,還多個做善事的好名聲。
我知道許多精品業對店員的外貌規定是很嚴的,好比整形未報備會被開除(即使是整了變好看,但因為沒先說還是不行)。其實,精品店的店員外貌的確會影響購買慾望,不見得要模特兒等級,但看了要讓人生出好感,這是不可或缺的。
說到底,整個時尚產業就是由人們對自己外在形象所花的心思和金錢所構成,所以,公司有這些看似不合理的規定和發言,不足為奇。
我想美國休閒服飾的總裁心裡很清楚,講出「我們品牌的衣服只給受歡迎和酷的人穿」這種話,會引來眾人口誅筆伐,但同時又確立了一種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