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通訊、沒求救 女告性侵敗訴

詹男與一名女子在網路認識,

日文 翻譯

,他被控開車載女子出遊時性侵,

人事考勤資料

,法官查出,

置物櫃

,2人出遊期間,

台北系統櫥櫃

,女子有機會對外求救卻沒動作,

製冰機出租

,2人曾在1周內互通電話41通,

翻譯 達人

,互傳簡訊117則,

養生茶

,互動頻繁,

噴霧器

,詹男被控性侵後,女子還主動傳訊給對方,另查無其他詹男犯案證據,2審判他無罪。
判決書指出,20歲詹姓男子前年在網路「愛情公寓」認識19歲女子,2人透過網路和電話聯絡,前年6月12日首次見面,詹男開車載女子外出,他被控在車上強迫對方對他口交,還載女子回住處性侵。
詹否認性侵,他提出前年6月5日至12日,2人見面前1周內,互通電話41通,傳簡訊117則,還曾在凌晨互通電話,並非他單方面打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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