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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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列!」曾姓男子兩年前服役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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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因不堪連長責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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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槍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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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父以管教失當及部隊有過失訴請簡姓連長賠償;但法官認為其他士兵也遭責罵沒有因此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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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賠償請求;不過法官在判決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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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軍方改善管教方式。
家屬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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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姓男子所以自殺,是因簡姓連長當著大家面前,對曾及數名士兵以粗鄙及羞辱方式責罵,如「爛渣一、二、三號」排列,並大聲說「對於剷除這種人,我會不遺餘力,再接再厲。」
法官認為,軍中的訓練、管理還有相當幅度的檢討、改進空間,希望能在精實訓練與人性化教育之間,盡量求取平衡。
曾姓男子為志願役士官,二○一一年春節前,在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砲兵群多管火箭連營區浴廁內舉槍自殺。
家屬指出,簡姓連長還對曾說「嚴重的話會判軍法」,把曾的春節假期延到春節後,讓曾在遭到羞辱且無助下開槍自殺。
簡姓連長承認曾因曾姓男子犯錯,大聲斥責,但無不當管教或凌虐行為;軍中紀律森嚴,軍人犯錯被長官糾正屬於常態。簡表示,這些糾正或責罵行為,通常不會造成下屬死亡,自己沒有過失。
證人指稱,有人表示曾聽到簡對曾說「嚴重的話會判軍法」,但可能是以訛傳訛,不知是誰說的。不過,證人指簡雖沒有凌虐下屬的行為,但說話很酸。證人也說,曾姓男子做錯事或大意時,簡會很嚴厲訓斥。
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因無法證明簡有說「嚴重的話會判軍法」,也無法證明簡有凌虐等違法行為;且軍中管教原本就比職場嚴格,一般人並不會因遭斥責而自殺,因此駁回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