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表現」是國中會考計分項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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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各縣市敘獎標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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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跨縣市填選志願的「共同學區」考生大為吃虧。雲林縣北港區5鄉鎮的學生就因敘獎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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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不上嘉義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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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在今年4月發現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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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增發獎狀才「拉平」得獎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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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員蔡岳儒昨天質詢要求訂定統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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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獎狀浮濫,喪失獎勵功能。
國中會考「得獎表現」項目占總分10分,但因這項超額比序計分標準均由各縣市自訂,為能讓學生增加分數,部分縣市大幅放寬給獎標準,甚至傳出縣府開放讓各校以「縣府」名義,自辦各種社團活動或才藝比賽,目的不在比賽而是給獎。
北港區幾位國中校長透露,這種比賽或活動已達浮濫程度,不僅大開敘獎之門,且成績等級的名額大增,例如第一名原應只有1人,卻增到5、6人,目的就為給獎計分。
幾位校長說,北港區涵蓋北港、水林、口湖、元長及四湖等5個鄉鎮,是屬共同學區,可跨區域填選嘉義縣市高中,去年發現嘉義地區各校大量發獎狀,甚至傳出1年發出2萬張;反觀雲林敘獎十分嚴格,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縣賽獎狀才可列入計分,這對共同學區考生相當不公平。
校長透露,雲林學生的獎狀數和嘉義差很大,今年初縣政府獲報得知嚴重性,也緊急同意北港區開放敘獎,因此有的學校短短1個多月,就發出了1千多張來「補救」,才勉強「拉平」比序計分。
蔡岳儒質詢說,雲嘉敘獎標準差很大,難道雲林孩子注定該吃虧?獎狀意在獎勵,若是為會考成績而濫發,根本喪失獎勵本質,他要求轉請教育部訂定統一標準,否則獎狀變成「換分紙」,盡失核獎意義。
嘉義承辦招生的嘉商表示,計分標準是由嘉義縣市政府合組的委員會訂定,審查標準不只個人賽縣市或全國比賽1至8名含佳作、優選、入選都計分,參加外縣市比賽獲獎符合積分表也從寬認定。
至於涉及雲嘉共同就學區的計分公平性問題,須由下屆主辦的雲嘉縣市政府處理,今年計分標準已無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