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信銘十三年前在屏東犯下強盜殺人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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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到基隆傳統市場擺攤作肉販;去年他偷鄰攤一條豬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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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竊盜現行犯逮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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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曝光。最高法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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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來他沒再恣意妄為、興風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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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見並非罪無可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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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他無期徒刑定讞。
陳信銘(三十六歲)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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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屏東九如鄉殺死老農搜括財物後棄屍逃逸。
陳信銘犯下血案後隱姓埋名,到基隆落地生根並當起肉販,十三年來沒有犯罪紀錄,但他屢屢暗中偷竊鄰攤的豬內臟,受害攤商不堪其擾,去年十一月在陳信銘再犯案時報警處理,警方赫然發現陳信銘是通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