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警局5名官警2年前為了春安工作的槍砲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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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違法搜索民宅偵辦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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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強押1名陳姓女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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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其劉姓男友以槍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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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不相干的男子被栽槍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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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昨天將其中4人違法搜索、誣告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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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1人未到案被通緝。
檢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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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警分局某派出所吳姓前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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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丁姓、李姓、林姓及陳姓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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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1月17日春安工作期間,4名員警為了槍砲績效,鎖定劉姓男子行蹤,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趁劉出門時衝入屋內查緝,吳隨後到場,但現場只查到毒品,未發現槍枝。
丁姓與李姓員警在搜索過程中與劉男講好「只要交槍,就不辦毒品案和陳女通緝案」,另外3人得知後也未表意見,甚至在「查辦」槍砲案時還配合演戲;一行人帶著陳女四處找槍,前後共非法搜索3處,被搜索的人均表示「員警搜索前沒問是否同意」、「同意書是回派出所才簽」,有人還形容「好像流氓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