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江姓女童上周在蘆洲某幼兒園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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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腦裂傷約6公分送醫縫合;家長指老師原本坦承疏失允諾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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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要求提供書面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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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方即改稱孩子是自己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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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園方昨不願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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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說:「謝謝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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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在處理了。」
江爸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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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三上午11時40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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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接到園方電話稱女兒受傷,到醫院看女兒頭皮打了10根縫合釘;園方解釋當時老師不在教室,詢問小朋友,說是他女兒沿著牆邊行走,被奔進教室的同學撞倒,後腦撞到門的邊框。
江爸說,園方一開始允諾會負責賠償,後來他認為家長有權知道事故發生經過及賠償方式,要求園方提供書面資料。
不料上周六收到簡訊,園方認定女童是自己跌倒撞傷,不會提供書面切結,江爸周日到派出所提告,昨天父女一同返校,要求和撞倒女兒的同學談話、查看教室監視器都遭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