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總統丟鞋 無罪定讞

908台灣國總會長王獻極與公投盟活動執行長賴芳徵,

好吃小菜

,前年底在世界人權日活動中,

系統建置

,向總統馬英九丟鞋和資料袋,

紙片肉乾

,遭檢方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一、二審均認為2人行為沒造成活動中斷、停止,

好吃泡菜

,或妨害其他人參與自由,

戚風蛋糕

,判決無罪定讞。
王獻極昨天得知判決後,在臉書貼文感謝法官公正審判,還他「丟鞋哥」清白,另表示人民憤怒丟鞋抗議的原因並未消失,丟鞋不著未使馬總統反省,下次要丟準一點,丟到馬有痛的感覺,才會反省體會民意。
判決指出,前年12月10日上午,王獻極(74歲)及賴芳徵(60歲)以臨時來賓身分到新店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參加文化部人權博物館舉辦的「2012年世界人權日活動」。
王在馬總統上台致詞時,朝馬丟擲2隻運動鞋,被隨扈及時攔下,未砸中馬;賴隨後也持主辦單位發送給與會者的資料袋,朝馬砸去,不過沒丟中。
2人導致現場秩序混亂,被維安人員架離,檢方依涉犯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刑法強制罪嫌將王、賴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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