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警局布袋分局組長李國清4年前駕駛巡邏車,
便宜網站
,不慎墜落魚塭溺斃,
弱鹼水
,家屬訴請國賠。法官以公路總局未設護欄有疏失,
台中結婚禮車
,但李也有疏失,
天然水
,判決公路總局賠償396萬元。二審認為李要負75%責任,
男內褲
,僅判賠162萬元。
李國清2009年2月24日晚間,
桃園室內設計
,駕駛偵防車督勤,
米奇商品
,返回分局途中,
鹼性水
,行經台17線欲靠路邊停車,
生命之水
,車子不慎墜落一旁魚塭,李溺水送醫不治。因公殉職,受到撫卹。
家屬以該道路昏暗不明,路旁的「反光導標」倒地,間距過長,未設護欄,指公路總局第五區養工處管理有欠缺,訴請國賠。一審認為兩方都有疏失,李責任較輕,判公路總局賠396萬元。
二審合議庭認為,魚塭為永久性池塘,依規定應設護欄,但參酌證人描述,李可能是因不明原因如疲勞駕駛,造成車子墜落魚塭的成分大,李要負75%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