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工務局黃姓約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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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臨時被指派開公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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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慎撞死8旬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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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市府未全面替公務車加保第3人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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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巨額賠償;市議員陳文科、洪玉鳳等人昨促市府改善。
秘書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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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務車2600多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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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公務車有保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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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用共同契約與多家保險公司簽約,用最少金額獲得最高保障。
由於當時工務局總工程司吳瑞安的司機請假,臨時請黃姓男子開公務車載他開會,卻在安平區安北路擦撞騎腳踏車的84歲陳姓男子,對方住院1周後死亡,扣除強制險理賠兩百萬元外,協議賠償80萬元,該輛公務車未投保第3人責任險,黃要自行籌錢。
市議員陳文科、洪玉鳳、蔡淑惠、李坤煌與蔡玉枝等人召開記者會表示,秘書處今年編列公務車保險費預算35萬元,光是替市長、秘書長等6位首長的座車保全險就花掉21萬元,排擠其他由秘書處管理的52輛公務車保額,只保了強制險,才導致員工需面對巨額賠償的問題。
他們認為,員工執行公務發生意外只能自求多福,呼籲市府全面加保第3人責任險、意外險,讓員工多點保障。
秘書處專門委員林河松解釋,市府遵循中央核定公務車保費來投保,除首長座車較高外,大客車上限8458元,小客車則是2834元,偵防車與救護車等特定車種則不受限,各單位可自行決定保險種類,多數是保強制險。,